咨询服务费:¥59800
服务范围:
巴拿马购房移民至少涉及两条不同法律路线,条件和身份阶段不同:一是“自有经济能力”房产路线,投资至少30万美元房地产、资金来自境外,先获两年期许可,期满后可申请永久居留;二是“合格投资者”路线,根据2026年9月起施行的第17号行政令,新建、未曾使用的房产最低30万美元,二手等其他房产最低50万美元,获批即为永久居留,需在两年内赴巴拿马办理身份证件。具体以巴拿马国家移民局最新规定为准。
1、取得巴拿马居留,可携带配偶和子女;
2、合格投资者路线获批即为永久居留,维持身份只需每两年入境一次;
3、居留满5年后可研究申请入籍;
4、取得身份同时持有一项海外房产。
1、主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资金来源合法、来自境外并可证明;
2、房产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等负担;
3、合格投资者路线:投资须至少持有5年,并每年证明投资持续有效;
4、家属:配偶;25岁以下子女等,按所选路线的现行规定。
1、先确定法律路线;
2、房产尽调(产权、负担、交付);
3、完成购房与产权登记,准备境外资金证明;
4、递交申请(合格投资者路线需本人赴巴拿马办理相关手续);
5、获批后办理居留证件;自有经济能力路线两年后再申请永久居留。
(截至2026年9月,仅供参考)
1、自有经济能力路线:房产不少于30万美元,家属按规定增加金额;
2、合格投资者路线:新建房产30万美元起,其他房产50万美元起;另有证券50万美元、定期存款等选项;
3、合格投资者路线政府费用:申请费5000美元、遣返保证金5000美元,每名家属另有费用。
* 不含服务费,具体以巴拿马官方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