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投资移民适合希望全家取得美国绿卡、并能接受项目投资风险的家庭。截至2026年9月,投资于目标就业区或合资格基础设施项目最低80万美元,其他项目最低105万美元;每名投资人原则上需对应创造至少10个美国全职就业岗位。主申请人、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先取得有条件绿卡,之后通过I-829申请解除条件。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预留类别签证目前无排期,非预留类别仍有排期。投资额预计于2027年调整。具体以美国移民局和国务院最新公布为准。
1、取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无语言、学历、管理经验要求;
2、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随同取得身份;
3、预留类别目前无排期;符合条件的在美申请人可研究I-526E与I-485并行递交;
4、投资款按项目约定可能回收(不保证)。
1、投资额:目标就业区或基础设施项目80万美元,其他项目105万美元;
2、资金来源合法并可追溯(如企业经营、分红、售房、赠与等);
3、投资须创造至少10个合资格就业岗位;
4、无犯罪记录,通过体检。
1、资金来源梳理与项目尽调;
2、完成投资,递交I-526E;
3、获批后办理移民签证(境外)或调整身份(境内);
4、取得两年有条件绿卡;
5、期满前递交I-829,解除条件取得十年绿卡。
(截至2026年9月,仅供参考)
1、投资款:80万美元或105万美元;
2、另有项目管理费、美国移民局申请费、诚信基金费、律师费、签证或调整身份费用等;
3、投资回收与项目运营存在风险,需单独评估。
* 不含服务费,具体以美国官方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