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俗称“香港投资移民”)适合拥有较高可投资资产、希望通过投资取得香港身份的家庭。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前连续6个月一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净资产或净资本,并在香港完成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规定投资:其中至少2700万港元投入获许金融资产及/或合资格房地产(房地产计入上限1500万港元,其中住宅上限1000万港元),另将300万港元投入新设立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正式批准后一般先获准逗留不多于24个月,持续符合规定可续签;符合连续通常居港7年等条件可申请香港永久居民。现行计划覆盖外国国民及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国籍人士等。自2026年3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全资拥有的私人公司(家族投资控权工具)持有获许投资资产。具体以香港投资推广署及入境处最新规定为准。
1、无学历、语言、营商背景要求,无需在港就业;
2、配偶或依法认可伴侣及18岁以下未婚受养子女可随行;
3、可通过合资格家族办公室结构持有投资(2026年新措施);
4、满7年后,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永久居民;不打算申请永居的投资者,在符合规定时可申请无条件逗留。
1、年满18周岁,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入境记录;
2、外国国民、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国籍人士、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或在外国居留的台湾华籍居民等(以现行资格为准);
3、申请净资产审查前连续6个月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净资产或净资本;
4、按规定完成3000万港元投资并在整个期间维持。
1、资产梳理与资格评估;
2、向香港投资推广署递交申请并接受净资产审查;
3、获原则批准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投资;
4、递交投资证明,获正式批准,入境并办理香港身份证;
5、持续维持投资,按期续签。
1、规定投资:3000万港元(其中300万港元为指定投资组合);
2、另有资产托管、律师、会计、审计等专业费用。
* 不含服务费,具体以香港官方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