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
广州企业主研究香港投资移民,第一道门槛往往不是3000万港元,而是申请人身份。现行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对中国籍人士的适用条件之一,是已经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因此,只有内地户籍、中国护照和香港公司,并不能直接替代这一资格。资格确认后,再判断连续6个月净资产和3000万投资结构。
为什么中国籍申请人要先有外国永久居民身份
新计划当前明确列出的适用类别包括:
外国国民。
中国籍而已经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台湾华籍居民。
对于普通中国内地居民来说,重点就在第二条。
这里要求的是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
所以在判断一个海外身份是否适用时,不能只看:
卡片名字叫不叫居留卡。
签证有效期有几年。
能不能长期续签。
而应该确认这个身份在当地法律下是否真正属于永久居民身份,并能否按照香港计划要求提供有效证明。
一些国家的临时居留、黄金签证、工作居留或者长期签证,并不应自行等同为外国永居。
因此,如果申请人是为了香港投资移民才配置前置身份,应该先把最终香港资格核实清楚,再决定海外身份路线。
拿到外国永居以后就立刻可以申请吗
还不够。
前置外国永久居民身份解决的是计划适用范围。
之后仍需要满足净资产要求:
在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前连续六个月,一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净资产或净资本。
所以实际时间表可能是:
先确认外国永居资格。
再整理本人资产结构。
确保六个月净资产记录连续满足要求。
然后进行净资产审查。
再完成入境和投资程序。
如果本人的3000万资产此前一直已经真实存在,则与临时筹钱的家庭相比,准备会更加顺畅。
夫妻资产怎么算
广州家庭资产经常同时在夫妻双方名下。
例如:
夫妻共同持有工厂股权。
香港公司双方持股。
家庭住宅共同产权。
证券账户分别持有。
现金在不同银行。
计划允许考虑与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资产中,由主申请人绝对实益拥有的份额。
所以不能为了申请,简单把所有家庭资产全部算给一名主申请人。
最适合的主申请人不一定是家庭里“名义上最有钱”的人,而是:
身份资格满足。
绝对实益资产最清晰。
连续六个月证明最完整。
未来香港身份规划最合理的人。
如果夫妻双方都满足条件,则可以进一步从家庭结构和未来需求判断谁做主申请更合适。
企业的钱能不能直接算成个人3000万
企业主尤其要区分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
公司银行账户里有5000万港元,不代表股东个人就绝对实益拥有5000万现金。
可以考虑的是申请人真实持有的公司权益及能够证明的价值,而不是把公司全部资产直接视作个人资产。
同样,如果未来投资款来自企业经营所得,也应该按照真实法律和财务程序形成个人可投资资产。
例如合法分红、股权出售或其他真实权益实现。
跨境企业经营越复杂,越需要把:
企业资产。
个人资产。
家庭共同资产。
拆开说明。
香港投资移民不是把公司账上的钱换一个账户这么简单。
3000万怎么投资
目前最低投资结构是:
至少2700万港元投入获许金融资产及/或符合规定的香港房地产。
另外300万港元进入指定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
房地产目前可以计入,但总计上限1500万港元,其中住宅最多计入1000万港元。
所以广州企业主即使本来准备在香港买写字楼、商铺或住宅,也要先计算这些物业到底有多少可以计入投资门槛。
超出计划计算上限的部分仍然属于家庭资产,但不会因为实际花得更多而全部计算为最低3000万投资。
受养人可以包括父母吗
目前新计划受养人主要包括符合规定的配偶/依法认可伴侣,以及18岁以下未婚受养子女。
父母不能像部分投资入籍项目那样直接作为主申请人的受养人加入。
因此,广州三代家庭如果核心目标是:
夫妻。
孩子。
双方父母。
全部一次性取得同一种香港居民身份,需要提前认识到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并不能直接覆盖所有老人。
父母未来来港生活,需要另外根据适用的香港入境政策研究。
广州跨境贸易家庭还要注意什么
香港投资移民可以解决的是居民身份路径。
它并不豁免申请人在其他司法辖区需要遵守的税务、银行、外汇和资金监管规定。
家庭拥有香港公司和香港银行账户,也不代表所有内地企业资金都可以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直接变成个人投资资金。
正确的顺序应是:
先确认资产所有权。
确认资金形成合法。
再按照适用银行和监管规则完成投资。
而不是为了达到3000万门槛设计不真实的交易或资金流水。
常见问题
有香港公司可以代替外国永久居民身份吗?
不能。中国籍内地申请人的计划适用资格与是否拥有香港公司是两回事。
拿外国长期居留卡就一定符合吗?
不能只看卡片名称,需要确认当地法律下是否属于香港计划认可的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
夫妻共同资产能算吗?
可以考虑主申请人在共同资产中真正绝对实益拥有的份额。
孩子可以跟随吗?
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下未婚受养子女可以随行申请。
父母能跟着一起办吗?
目前不能作为该计划普通受养人直接随同申请。
结尾
广州企业主做香港投资移民,最容易把顺序弄反:先想着3000万买什么,最后才发现主申请人身份或资产权属不符合。更合理的做法是先确认外国永居资格,再选主申请人,再整理连续六个月净资产,最后才设计香港投资组合。对于跨境贸易和家族企业家庭,这个顺序能减少很多后期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