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家办理迪拜黄金签证,不一定非要去买一套200万迪拉姆的房子。
房地产只是投资者黄金居留中的一个类别。
按照迪拜现行投资者黄金居留规则,除了房地产之外,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银行存款以及税务投资者,也存在对应的黄金居留路径。
所以对于本身准备在迪拜开公司、投资企业或者布局中东业务的深圳创业者来说,第一步不应该是:
“我该买哪套房?”
而应该先看自己的商业结构能不能直接满足投资者黄金居留条件。
迪拜现行规则对企业投资者设有相应投资标准。
申请人作为阿联酋公司的投资人或股东,需要通过经过认证的财务报告、营业执照、银行流水等材料证明自己的投资情况。
核心投资价值门槛通常要求达到至少200万迪拉姆。
对于自由区企业,还可能需要提供自由区出具的公司资本和投资人份额证明。
所以企业投资路线并不是注册一家很便宜的公司就能直接申请黄金签证。
真正审核的是:
公司实际情况;
申请人的持股份额;
投资价值;
企业财务状况。
可以存在相应投资者类别。
迪拜当前规则允许通过阿联酋本地银行持有不少于200万迪拉姆的符合要求存款、当地债券或伊斯兰债券等方式进入相关投资者黄金居留条件。
但这类资金并不是放进去以后立刻可以取走。
官方要求相应存款按照规定被冻结或持续持有。
因此,这类路线更适合本身拥有充足流动资金,并希望用金融资产而不是房地产满足长期居留要求的人群。
迪拜现行投资者黄金居留规则还列有税务投资者类别。
如果申请人是阿联酋企业中的投资者,并能够通过联邦税务局文件证明自己达到规定的年度税务贡献标准,也可能进入黄金居留投资者条件。
当前页面列出的年度税务贡献门槛为:
不少于25万迪拉姆。
同时还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股东信息。
这类路线更加适合已经在阿联酋有真实经营业务的企业主,而不是刚刚准备落地迪拜的人。
可以按照真实商业需求判断。
如果本身就准备长期持有迪拜房产:
重点看房地产路线。
如果已经在迪拜拥有较大规模企业投资:
重点看企业投资者路线。
如果希望保持金融资产流动结构:
可以评估银行投资类别。
如果企业已经在阿联酋持续经营并达到较高税务贡献:
则可以进一步评估税务投资者类别。
最不合理的方式,是已经拥有可以满足条件的真实企业投资,却为了“办理方便”再额外购买一套并不需要的房产。
深圳创业者普遍存在股权结构复杂、多个公司并行、境内外企业交叉持股等情况。
这种背景并不是问题。
但在申请投资者黄金居留时,需要能够清楚证明:
申请人究竟持有多少股份;
对应投资价值是多少;
公司是否真实经营;
财务报告和银行记录是否能够相互印证。
时代出国在为深圳企业家评估迪拜黄金签证时,会先比较房产、企业投资和其他投资类别,找到与现有资产结构最匹配的路径,而不是默认所有人都走买房路线。